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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的增值税处理

以旧换新的增值税处理(以旧换新增值税销项税额怎么算)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11-02 11:13:18 浏览4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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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以旧换新增值税销项税额怎么算

以旧换新增值税销项税额以旧换新的增值税处理。一般物品进行以旧换新销项税的计算方法是销售额等于以旧换新的新销售货物数量乘单价销项税等于以旧换新的新销售货物数量诚意单价乘以13%。 税法规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以旧换新要按照销售货物和收购货物两个业务活动来进行核算,销售额和收购额不能相互抵减。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按照实际收取的差价款确定销售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等销售方式下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等销售方式下增值税计税依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按照新货物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因为销售业务与收购业务是2种不同的业务活动,销售额与收购额不能相互抵减,同时也是为了防止销售额不实而减少纳税的现象。但对于金银首饰,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款计算增值税。销售商品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商业折扣的业务处理对比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因而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税法对商业折扣的定义与会计准则是一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的解释,销售货物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金额。由此可见,商业折扣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相同。

以旧换新怎样确定应交增值税销售额

以旧换新活动增值税按下面的方式: 1、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2、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

以旧换新货物增值税如何计算

税法规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也就是说以旧换新要按照销售货物和收购货物两个业务活动来进行核算,销售额和收购额不能相互抵减。

拓展资料: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词条 增值税_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怎么算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按照新货物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税法这样规定,是因为销售业务与收购业务是2种不同的业务活动,销售额与收购额不能相互抵减,同时也是为了防止销售额不实而减少纳税的现象.

但对于金银首饰,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款计算增值税.

会计上也是如此规定,销售商品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扩展文件; 《会计资料大全》

以旧换新销售经营首饰按什么征收增值税

以旧换新销售经营首饰按新售货物减去旧货的差额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95号)第七条“计税依据”第四项规定: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以旧换新业务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以旧换新业务的会计处理:借:库存商品-新商品,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如果旧货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贷;应付账款, 借:应收账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旧商品,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冲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销售货物与有偿收购旧货是两项不同的业务活动,销售额与收购额不能相互抵减。